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2024年度-2026年度(第一批)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有关规定,按照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2020年第27号)有关要求,经广东省财政厅、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、广东省民政厅审核确认,广东省绿芽乡村妇女发展基金会,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。
相关文件:
2024年度—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 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(第一批)